1 、智能建筑·生态人居导入体系试点、示范楼盘由开发建设单自愿提出申请,经全国建筑生态智能技术展示推广中心批准后申报。
2 、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。
3 、申报的工程(小区)应具备一定的规模,不宜小于 8 万平方米。
4 、申报单位必须对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具有责任心和影响力,在以往楼盘开发中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,在社会上拥有良好企业形象。
5 、申报楼盘必须具有良好的居住条件,工程设计及施工中符合生态环保要求。
6 、建设项目立项完成,取得土地使用权,资金落实(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5 0%)。
7 、工程(小区)的生态智能化设计及施工具有创新性、经济性、可持续性,工程的智能化设计能够代表国内外较高水准,并具有典型代表性。
|